107省道一辆轿车突发自燃 交警提醒:第一时间离

发布日期:2019-05-2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王萱 张华)5月23日早上,一辆轿车在由西向东行驶在107省道的过程中,突发自燃,正在该路段巡逻的鄠邑分局交警大队的民警得知情况后,立即疏导交通,在消防和周围群众的配合下,将火扑灭,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当时在现场的交警赵涵回忆,当时发现车辆时,车辆已经发生自燃。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赵涵:“我们赶紧让周围群众先远离,当时已经把道路已经封锁了,它刚好在十字路口的西边一点,过了十分钟左右,消防车已经来了,周围群众又联系了个洒水车,洒水车来了,当时消防员和洒水车配合,把火熄灭了。”

    事故中,小轿车司机在行驶途中发现引擎盖冒烟,将车靠路边停放后迅速下车,幸而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而起火原因初步判断是因为车内的线路老化。

    赵涵:“因为这个车自燃可能是线路老化,车的年限也比较长了,轮毂啥的全部着了,当时着火的时候车还一直发出轻微的爆炸声。”

    对于此类情况,交警提醒,气温日渐升高,司机在注意行车安全的同时,也要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

    赵涵:“如果车发生冒烟的情况下,或者有明火,第一时间人先下车,远离车辆。夏天的话不要把打火机,香水放在车上,夏天车内温度比较高,还有大家最好不要轻易改装车,改装之后线路也会发生一些问题。保养的时候还是去正规的店去保养,这样才能保证大家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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