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名发世家美容美发”农大店被曝欺诈消费

发布日期:2019-07-11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投诉称“ 合肥‘名发世家美容美发’(总部在双岗)消费欺诈”。蜀山区有关部门给予回复。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18年10月25日在名发世家美容美发(农大店)办理了免费剪发卡,有效期一年,微信缴纳了498元,店家承诺一年内免费洗剪吹。但该店于2019年2月初(具体时间不记得了)单方面关店,一年的剪发卡在该店仅使用了2次,另还有一张金卡储值卡余额219元。后通过微信(名发世家会员福利群)咨询该店的店长,店长说可以在其他店里消费,不影响使用。但去其他名发世家店总是百般受阻,如去市府广场店,说只能去女人街店消费,去万达店也说只能在女人街店消费。最后在万达店的店长劝说下,于5月4日在万达店充值了600元(金卡储值卡余额819元),金卡的储值卡转到了万达店使用。但充值完毕,店长和我说我办理的免费剪发卡在他们店使用很亏的,他们店一分钱都收不到,现在是看在我充值的面子上免费给我减下,建议我2个月去剪一次,不要经常来。做为消费者,我花钱买的卡还要求着别人给我剪发,没有这种道理,我也不需要这种施舍。最后我通过微信群联系农大店的店长,该店长不解决反而将我移出群聊。诉求:一、要求退回我金卡储值卡里的余额819元及免费剪发卡的钱498元,合计1317元;二、鉴于名发世家的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免费剪发卡价值的三倍赔偿,计498*3=1494元。合计退款金额1317 1494=2811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回复内容:

    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琥珀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对来信人反映的事件进行了调查,该美容美发店已经关店,请您直接联系该店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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